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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09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12-25  点击量:49014次  分享至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由厦门市政府直属公办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是在原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建于1979年)、厦门教育学院(建于1952年)、厦门职工大学(建于1960年)三校教育资源整合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学院定位服务于厦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城市服务业、电子业等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

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厦教局办[2005]193号)有关规定,为了适应我校全日制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社会在职人员要求具有干部身份。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厦门市教育局网站(WWW.xmedu.gov.cn)和本校校内公开栏(WWW.xmcu.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考。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二下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报考者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点报名的,可委托报名。

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厦门生源)及证明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点认证)、职称证书、户口本(厦门生源)及证明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2.报名时间:2009年1月5日- 2009年1月16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行政办公楼304室,530、509小巴经达)

联系人:叶老师   蒋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 0592-5909095   5909004   邮编:361008

(三)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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