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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科研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10-02-25  点击量:50676次  分享至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科研人员方案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是直属省教育厅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3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结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踏实、爱岗敬业; 3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有创新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在职人员必须具备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岗位工作5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196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6、非在职人员需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197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专业为教育学类中的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教育技术学专业及文学类中的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数 1、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人员1名。 2、高等教育研究人员1名。 3、基础教育研究人员1名。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直接向本所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应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证明。 2、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可直接交到本所或通过特快专递送达本所。联系地址: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14层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联系人:郑主任,87820507、13950378815。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3月20日止。 4、资格审查:本所将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供我所复核,并交纳报名费80元;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本所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应聘人员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 5、信息发布:分别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福建省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www.fjedusr.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考试、考核及体检 1、考试: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意志品质等综合素质。合格线为70分。 2、考核:本所从面试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 2、体检: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本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不按本所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出现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由本所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本所将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 2、如公示无异议,本所将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及合同登记手续。   附件: 福建教育科学研究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  
所学专业   学位  
政治面貌   加入时间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 职称   联系电话  
主要简历  
已有相关的工作基础和背景  
奖惩情况  
主要家庭成员 姓 名 称谓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应聘岗位  
备注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如有不符,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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