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省第一职业技能学院)系省劳动保障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近几年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迫在眉睫。根据省人事厅《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
(闽人发[2006]11号)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热爱职业教育、遵纪守法、勤劳吃苦;
3、品行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职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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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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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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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专业
理论教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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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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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电气自动化、电力(电气)工程、各类电力(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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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管理专业
理论教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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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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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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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实习教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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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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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汽车(车辆)制造(装配)与维修(检测或运用)技术、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汽车改装(整形)技术、车辆工程等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高级工(或大专学历、技师);本科学历、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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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招聘公告方式
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
www.fjrs.gov.cn)、福建技师学院网站(www.fjjsxy.com)发布招聘方案。
四、报名
1、时间:
2009年4月14日-4月30日。
2、地点: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福州西郊荆溪光明下沙
31号,邮编:350101 联系电话:0591-22612632)。
3、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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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光面照片三张到学校办公室报名,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
(
2)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寄往学校办公室。
上述证件在笔试前进行验证,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取消笔试资格。
4、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提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上报省劳动保障厅人事教育处审核确定,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参加笔试通知书,告知笔试范围,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有关规定
1、考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2、考试办法:
(
1)理论教师
理论教师岗位需进行笔试和试讲(面试)。其中笔试环节每一职位报名合格人员少于
3人,取消该职位考试。
(
2)实习教师
实习教师岗位需进行笔试、技能考核和试讲(面试)。其中笔试环节每一职位报名合格人员少于
3人,取消该职位考试。
(
3)笔试内容以该职位的专业知识为主;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动手能力和相关技能熟练程度;试讲主要考核教学基本要求。
(
4)笔试、技能考核、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试讲(面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后在通过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考核的人选。
(
5)各职位各项考试按同等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达不到教师资格标准或考察发现严重问题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七、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待遇和津补贴;
2、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3、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
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
4、招考专业分类标准按《福建省
2009年度春季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