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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溪县第二批村务专职工作者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7-14  点击量:47874次  分享至

为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提升村(居、社区,下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安委办[2007]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村务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43名村务专职工作者,具体招聘职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安溪生源(含户口已在安溪落户)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户籍等要求。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设置,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计。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2:1方可开考,如未能达到上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至达到上述比例要求为止。

面试:参照录用公务员面试的有关规定。

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

3、报考者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到报名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代为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

1、集中报名时间:7月26日-27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委党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考生于8月5日-6日凭身份证到县委党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后,如无异议的进行组织派遣,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原则上由考生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招聘职位。

   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聘用情况届时将在安溪人才网(http://www.axrc.gov.cn/)、安溪党员电教(http://www.axdydj.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十、聘用期间的管理及待遇

1、经济待遇: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000 元(其中县财政承担700元,乡镇承担3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享受每人每年300 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每人每年200 元的交通补贴(由乡镇财政支付)。具备条件的,可按属地管理原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 、考勤考核: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由乡镇负责管理,实行脱产全日制上班,执行乡镇干部考勤制度,日常考勤由所在村党组织负责。招聘到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乡镇党委、政府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 年,其中试用期为6 个月,并按规定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每年由所任职乡镇组织进行考核。任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3 、档案管理:被聘任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村级党、团组织,可以将户口迁入所在村。

4、教育培训: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大学生,工作期间的培训列入大规模干部培训计划,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县民政局制定具体教育培训方案。

    5、奖惩措施: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泉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可适当给予加分。服务每满一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含)以上的笔试总分加1 分,最多可加5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泉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在村级组织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对于在村级组织工作满3 周年 (包括6 个月的试用期)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选拔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本简章内容条款由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安溪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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