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0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15 点击量:61406次 分享至
一、 招聘原则
㈠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㈢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㈣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类别、名额及范围对象
1.招聘类别: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2.招聘名额: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1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3.范围对象:
(1)2008年-2010年应往届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约过);非师范类2008年-2010年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方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约过); 2008年-2010年应往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应聘高中、初中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08年以来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08年以来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
(3)报考人员须取得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合格证书”。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23日----5月6日(其中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送三明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3.考生只可选择报考不超过2个的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岗位。
4.报名地点:三明市招生办;咨询电话:0598-822738(招生办),联系人:刘老师。
㈡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㈢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
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精神,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具备教师资格的报考三明市直属学校招聘岗位的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②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5月29日下午3:00~5:00。
③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④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2010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部分),《教育综合》考试大纲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⑤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与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之和计算。
⑥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6月下旬登陆省自考办网站(www.fjzk.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⑦其他规定:
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规定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
根据闽教人〔2010〕7号文件精神,面试由三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①若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参加报名竞聘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单列进行面试。
②如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③面试内容包括:试讲、综合素质面试二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4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将在招聘单位三明市教育网和三明市人事网上另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加分
⑴参加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岗位笔试的三明籍考生笔试总成绩加6分。
⑵参加三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获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面试总成绩加2分;获院校表彰的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面试总成绩加1分;加分不能累计计算。
六、招聘成绩计算
⑴同一招聘岗位只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对象时,招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⑵同一招聘岗位只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对象时,招聘成绩只按面试百分制成绩计算。
⑶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竞聘时,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单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共同进入面试,招聘成绩统一按面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计算,成绩并列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优先。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