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8-06 点击量:56840次 分享至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技能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面试前提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食品检验 |
1 |
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三、报名
报名时间: 2008.8.11-2008.8.12
报名地点: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98---8241150
报名表可在报名时领取或三明市人事人才网站(www.smrsrc.com)下载。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就业议书(以上各项均须附复印件),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
四、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理论知识 。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接体检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时同底版的一寸照片1张及体检费等,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准时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标准 ,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应在三明市人事人才网(www.smrsrc.com)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七、监督电话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98-8683283
三明市人事局:0598-8250243()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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