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福建公办学校

福建闽江学院2010年政治辅导员、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16  点击量:48308次  分享至

福建闽江学院2009-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闽江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的补充规定》(闽院[2006]304号)及学院有关规定,现就学院09—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应聘人员须为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学、教辅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以后出生);应聘行政技术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 2、应聘教学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除服装、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外,应为“985工程”高校毕业生,非上述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其专业应为研究生学科专业全国排名前10名(按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排名)。 3、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全面,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 4、应聘岗位详见《闽江学院2010年人员需求计划》。 二、招聘办法 1、信息发布 学院在中国研究生人才网、闽江学院网页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0591-83761116)、信件、电子邮件(mjxyrsc@163.com)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交送个人求职简历(简历上需注明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月15日。 3、资格审查及人员通知 1月18日,各用人单位根据学院进人政策以及本单位实际需求,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确定拟参试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此表可在校园网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报学院人事处。1月19日,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纪委根据招聘原则,对用人单位确定的拟参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当日将审查结果反馈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据此于1月20日前逐一通知到位。 4、报到 1月29日全天,应试人员报到,地点设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报到时交一寸彩照1张。同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身份、学历认定材料。人事处审查应聘人员上述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并为应试人员办理准考证。1月29日下午5时前,人事处将报到情况反馈至各用人单位。 5、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安排在1月30日上午9:00-11:00进行,地点设工业路校区。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行政职业能力;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基础知识。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福建闽江学院2008年政治辅导员招聘工作方案

下一篇:福建闽江学院2010年政治辅导员招聘信息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