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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09-17  点击量:61896次  分享至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林业厅所属财政核拔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 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1:辅导员1名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舞蹈学(含舞蹈表演)专业,2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岗位2:辅导员1名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省人事厅组织的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
四、考试
(一)笔试
参加省人事厅负责组织的统一笔试。(2007年10月21日)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07年11月6日-15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福建省林业厅会同福建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以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的相关内容为主。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即行淘汰。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若为中共党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预备)证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因担任学生干部而获得表彰的,需提供证书。以上证书(证明)需为原件。
(三)岗位素质分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计算岗位素质分,岗位素质分按如下标准计算:
1、岗位素质分总分100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得30分;
3、获县处(系、院)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一次加10分,获地厅(院、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一次加20分。荣誉表彰得分累计计算,但最高得分不超过70分。
笔试、面试、岗位素质分成绩按4:5:1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为合格人员,体检和考核人选从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五、考核与体检
(一) 考核
考核工作由福建省林业厅会同福建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福建省林业厅会同福建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按《福建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实施意见》(闽教〔2001〕100号)中的附件五—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施。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应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联系人:廖世建; 联系电话:0599-885855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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