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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县2008年10月全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18  点击量:50646次  分享至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发〔2006〕257号),将乐县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考试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不含申报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全县24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有关信息和要求,详见将乐县人事局网站www.jlrsj.gov.cn公布的《将乐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年满十八周岁以上,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四十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6、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有效证书必须在2008年10月24日前取得。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 报名地点:将乐县人事局会议室。  ()有关要求 1、具备应聘资格的报名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证明)到现场公开报名,并如实填写《将乐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及四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考生凭交费发票及身份证到县人事局流动调配与专家引智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含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采取何种形式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以下简称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各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3:1比例仍需要开考的,须书面报经县人事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笔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及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题型有:数量关系、言语理解、逻辑推理、综合知识、资料分析等部分。 3、属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单位及岗位:县医院临床医疗、麻醉等两个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岗位;县交通工程管理站工程或路桥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岗位;县广播电视台编辑和播音岗位。 4、笔试时间:2008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考场等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人事局统一划定并通知用人单位,考生可在县人事局网站www.jlrsj.gov.cn查看。 (二)面试 1、凡需进行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笔试前公布其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重等相关内容报县人事局核准,公告一周后方可组织面试,免笔试岗位均需进行面试。 2、面试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局负责进行监督、指导。 3、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县人事局网站(www.jlrsj.gov.cn)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人。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正式放弃参加面试,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人事局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缺席者,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为合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生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60%和面试(含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试》试卷满分100分,面试(含专业笔试或技能测试)也按百分制记分。 2、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008年11月8日前出具有效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根据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由县人事局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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