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侨大学招聘体育学院(厦门校区)编制外用工启事
发布时间:2010-07-16 点击量:52480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拟在我校厦门校区招聘体育学院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要岗位职责
负责学校龙舟培训基地的管理,参与组织和辅导学生课外龙舟体育活动;管理体育器材仓库,负责教师上课、课外体育活动各种器材的准备、出借和归还;负责体育场地器材的简易维修维护;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男性,30周岁以下,体育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能常驻厦门校区。
三、相关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作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1300元,并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金。我校不提供住房。
四、应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于7月22日上午12:00前向邮箱rczx@hqu.edu.cn投递个人简历(请用word文件编辑1-2页即可,以附件形式发送),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邮件标题及附件请标明“姓名应聘体育学院”。
2.考核
经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本人接受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宁缺勿滥。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889,联系人:钱老师,邮箱:rczx@hqu.edu.cn。
华侨大学人事处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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