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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7-19  点击量:55581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精神,经研究,我校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补充辅导员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追求。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度热情,身体健康。

3.中共党员,具有担任学生主要干部工作经历,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具备较强的政治思想教育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5.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6.专业要求:与辅导员工作或我校所设置的专业相关或相近。

二、招聘人数:3名

三、聘用后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并报福建省人事厅核准后,即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岗位职责:

1.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紧密围绕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

3.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

4.具体负责好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参与处理好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5.抓好分管年级、班级的学风建设,深入课堂、宿舍、入住园区,充分利用学生自身教育资源,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励等工作。

五、考试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由学工部组织;面试由人事处、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察,纪委监察部门予以监督。

2.开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的1:3以上。

3.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信息公布方式:本方案在福建工程学院校园网(www.fjut.edu.cn)和福建人事信息网(www.fjrs.gov.cn)上公布。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6日至7月31日

2.报名地点:福州大学城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8

3.联系电话:0591-22863040 

4.联系人:田老师   黄老师

5.报名时请认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复印件及相关证书材料发送rsk@fjut.edu.cn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福建工程学院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学位

 

学历

 

婚否

 

联系电话

 

备用电话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特长

 

受     教     育     情     况

何时何校毕业于何专业(本科)

 

 

何时何校毕业于何专业(硕士)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社会工作

情况

 

获奖情况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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