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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市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1  点击量:50192次  分享至

福建长乐市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长乐市中小学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等文件及我市今年毕业生招考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0年长乐市中小学招考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学科和人数

    (一)招考对象:

    1、本省生源尚未就业的近三年来(2008—2010年,下同)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对口,同时,持有相应的待就业报到证。

    2、长乐市生源尚未就业的近三年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待就业报到证。

    3、长乐市生源尚未就业的近五年(2006—2010年)普通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同时持有相应的待就业报到证。

    4、在我市公办学校“三支一扶”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

    5、现在我市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代课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截止2010年2月之前户口已落在我市;报考小学(幼儿园)招考学科的应具有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招考学科的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对口;至报名截止日期连续代课满两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招考的学科、人数:

    招考具体学科及人数见附件一《2010年长乐市中小学招考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计划表》,招考计划优先用于招考优秀生。优秀生指:研究生;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即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及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及办学点)的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招考办法

    (一)优秀生招考办法:优秀生只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用。我局组织用人学校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合格的(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由我局和用人学校与其先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录用前再进行考核、体检。

    1、报名时间:4月23日至30日,逾期按其他毕业生招考。

    2、报名地点:长乐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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