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镇属中小学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28 点击量:47812次 分享至
佛山市三水区镇属中小学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 告
根据《2008—2009学年度三水区镇属中小学招聘教师工作指导意见》(三人[2008]7号)的精神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招聘新教师以面向三水生源师范生为主,加大对外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招聘原则:坚持凡进必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
政治 语文 数学 英语 历史 生物 化学 地理 美术 音乐 体育 计算机 物理
合计
大塘 3 6 2 1 1 1 1 15
芦苞 1 2 2 5
乐平 2 1 1 1 1 2 1 9
西南 3 4 3 4 3 1 1 1 3 2 25
白坭 1 1 1 1 4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对口。
(一)应届毕业生: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报到时需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三水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和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
2、非三水生源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的本科以上学历,综合排名在20%以内或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的毕业生;
(2)职业教育专业课的毕业生;
(3)双学士或硕士研究生。
(二)在职人员:具有干部身份,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0周岁(高层次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省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名师名校长,以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的我区紧缺的教育教学人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界定);
2、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曾获得地级市以上奖励的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下同)或在聘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3、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双学士学位的教师。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报名及考试等相关事项。
(二)报名
1、时间:2008年3月20日-3月26日
2、地点:各镇(街道)科教办。联系电话:
大塘:87293473 芦苞:87233252 乐平:87388217
西南:87618843 白坭:87568204
3、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08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2006、2007年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证明。报名时交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三)考试办法
由各镇(街道)科教办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主要考核学科专业知识,面试以作课或说课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为60分。
1、笔试。笔试工作统一在3月29日进行,具体由各镇(街道)科教办安排。
2、面试。面试对象依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用人单位以作课、说课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考官组人数一般为5至7人,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工作在4月15日前结束。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区疾病防治所进行。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报区教育局和区人才交流中心审批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六)实行招聘教师试用考察制度
招聘教师均实行试用考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挂靠在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在毕业学校办理暂缓就业手续。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要求的并符合三水聘任教师的基本条件可办理正式的接收或调入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不再续聘。
高层次人才可按区人才强区有关政策办理。
五、待遇
试用考察人员与我区编内同类教师同工同酬。
佛山市三水区人事局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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