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政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23 点击量:48411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佛山市民政局辅助服务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员2名,聘员承担民政局相关业务方面的辅助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佛山市本市户口;
2、年龄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信息科学技术专业学历证明。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爱好广泛,有一定特长。
6、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较丰富的电脑知识和熟练的电脑操作技能,有一定的活动策划及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3日至2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204室)。联系电话:83334221。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民政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另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3张。
2、资格初审
我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并于2009年3月5日在佛山市民政局公众网www.fsmz.gov.cn通告笔试时间和地点,不再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
3、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择优聘用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管理及薪酬
1、所聘人员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佛山市民政局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2、聘员薪酬按佛山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
佛山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佛山市杰克培训学校招聘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
下一篇:佛山市南海区乔治中英文学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