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31 点击量:50049次 分享至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三、选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选调。考核合格人员,按照选调名额,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日至2009年4月3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五:考核
考核主要是从德、能、勤、绩、廉方面对被选调人员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在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其它不宜选调的。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监察局将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选调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本公告由县人事局、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6722407(县纪委信访室)。
6729931(县人事局)
凤 阳 县 人 事 局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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