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科学院(武汉)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06 点击量:46477次 分享至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名称 | 岗位描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要求 | 其他 | 是否 在职 | 招聘方式 | 用人 单位 | |
笔试 | 面试 | |||||||||
1 | 坡面侵蚀过程分析与模拟 | 从事坡面侵蚀过程分析与模拟,要求具备水文学、水动力学、泥沙运动力学等专业知识,高挡次论文写作经历以及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 | 1 | 水力学、水文水资源 | 博士 | CET-6级 | 不限 | √ | 水土保持所 | |
2 | 水工建筑安全评估 | 侧重数值分析 | 1 | 水工结构工程 | 博士 | CET-6级 | 应届 | √ | 工程安全所 | |
3 | 材料2 | 从事新材料开发与应用研究。 | 1 | 无机非金属专业(混凝土) | 博士 | CET-6级 | 应届 | √ | 材料所 | |
4 | 地应力研究 | 地应力场数值模拟与综合研究 | 1 | 地质学、岩石力学、工程力学或相近专业 | 博士 | CET-6级 | 不限 | √ | 水利部岩土重点实验室 | |
5 | 土动力学 | 土动力特性、土石堤坝动力分析与抗震特性 | 1 | 水工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或工程力学 | 博士 | CET-6级 | 应届 | √ | 水利部岩土重点实验室 | |
6 | 岩体数值分析 | 岩体动、静力数值分析;水工结构、边坡、地下工程等抗震分析 | 1 | 工程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或岩土工程 | 博士 | CET-6级 | 应届 | √ | 水利部岩土重点实验室 | |
7 | 岩石力学特性研究 | 从事岩石本构关系研究或具备地质力学模型、岩石动力学研究背景。力学基础好,已发表SCI第一作者论文优先 | 1 | 工程力学、水工结构、岩土工程 | 博士 | CET-6级 | 不限 | √ | 水利部岩土重点实验室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博、硕士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及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教育);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科研能力,能够从事野外工作;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主要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职工待遇。
2、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按院相关规定资助一定数量的安家费,和用于科学研究工作的科研启动费。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2009年2月5日发布招聘公告。
2009年2月16日--2008年2月27日之间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长江水利科技网站(网址:http://www.crsri.cn/),按要求填写《长科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后,确认提交。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长江科学院人事劳动教育处(以下简称人劳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08年3月4日在长江水利科技网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二)考试
以上岗位考试均为面试。
面试小组听取应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
面试将于2009年3月12日陆续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必须是原件),以便确认。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均自理。
(三)体检
考核前,应聘者须在本院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2009年3月
(四)考核
2009年3月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组通过外调等手段,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网、中国水利人才网、长江委外网、长江水利科技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公示时间:2008年3月。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劳动教育局备案审批后,由人劳处负责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长江科学院人劳处,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926377 027-82829718
联 系 人:房润南、秦飞
七、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教育局,电话:027-82828285。
长江科学院监察审计处,电话:027-82829719
特此公告。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2009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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