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28 点击量:47167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
一、招考岗位
石景山区委党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一名
二、招考条件
1、拥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或符合相关进京条件人员;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硕士研究生学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4、40岁以下(含40岁);
5、中共党员;
6、大专院校教师,有4年以上大专院校教学工作经历;
7、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8、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8日(周五全天)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石景山区委党校(石景山区八角北路9号)2层B210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持证件及相关材料
1、报名表(现场领取填报);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3篇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考核安排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试讲)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成绩在石景山区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布
4、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选;面试(试讲)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石景山区委党校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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