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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二中第一分校招聘教师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17  点击量:50597次  分享至

应聘者要求:
1、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优秀教师,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教学5年以上(有新课程教学经历的优秀青年教师可以放宽到5年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省级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
2、应聘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3、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要求研究生学历。

聘用待遇:
1、经试用合格的教师,签订聘用协议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学校提供住房,享受生活补贴,教师子女入学享受优惠待遇。
4、待遇可面议。
5、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高于当地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6、学校注重教师培养,充分利用十二中的优质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高质量、高层次的专业培训,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广阔的平台。

应聘程序:
1收集资料:
第一阶段截止时间 2008年2月25日。
第二阶段截止时间 2008年4月25日。
2、资料审核: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面试人选,电话通知面试。
3、面试与试讲:由考核小组组织面试,并安排一次试教课,对教学基本功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面试与试讲时间为2008年1月、5月,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4、总体评价后择优录用,签订聘用协议。

报名方式:
应聘教师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市(县)以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本人工作简历、任职任课情况等材料。
来函请寄:北京市丰台区芦沟桥晓月苑一里14号(北京十二中第一分校)
邮政编码:100072
或 E-mail: yaki0118@126.com
(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学科、职称)
电话:010-83218989
传真:010-83218989
联系人:杨校长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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