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北京公办学校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选聘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06  点击量:50216次  分享至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选聘职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核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决定招聘3名职员,具体要求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学历。

  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关于报考年龄。

  应聘人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6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 时间:2009年9月11日9:00至17:00。

  2.地点: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H栋204人事处,联系人:刘素芳,联系电话:0755-26032678。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表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对面试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岗位条件,参考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按拟聘人数的3倍研究确定各岗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1天之后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sz.pku.edu.cn——职能部门——人事处栏目,公布格式见附件4)。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面试及试讲。

  2.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计划与设想。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人事处。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选聘职(教师)员公告

下一篇: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行政助理、教务员招聘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