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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0-07-29  点击量:48659次  分享至

学校简介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宣城市唯一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宣城师范学校、宣州教育学院、芜湖地区卫校、宣城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宣城市技工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宣城师范学校成立于1914年,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沿革的老校,肖楚女、恽代英、柔石等都在此战斗工作过,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在省内外深具影响力。芜湖地区卫校是安徽省以口腔专业为特色的综合性国家中职学校。在我国中职教育上,是全国第一家开设口腔工艺技术专业,第二家开设口腔医学专业的学校,也是香港华夏基金会、世界银行卫Ⅵ项目援助学校。     学院文化气息浓厚,环境优美,是连续四届省级文明单位。学院经过多年的努力,尤其是近两年的快速发展,积累了一定办学条件,现占地面积840亩,有各类在籍学生14000人(其中全日制学生7200余人),拥有一批学术造诣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强、曾赴国外参加交流合作的专家学者,现有教职员工4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80余人,外教2人),已发展成为一所初具规模、专业结构合理的高等职业院校。院党委曾多次被安徽省教育工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市直“优秀理论学习中心组”等称号。     学院拥有适应职业教育教学需求的各类设施设备,建有现代化的计算机中心(拥有教学计算机1000多台)、学院网站、招生信息网、就业指导网和完善的校园局域网,是全国网络教育系统示范单位。现设有旅游商贸系、信息工程系、建筑艺术系、汽车工程系、外语系、护理系。主要开设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导游、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装潢艺术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酒店管理、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管理、工程监理、护理等27个专业,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我院在办学理念上坚持“三个面对”:面对学生实际、面对市场、面对资格证,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树立现代高职高专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针对目前学生实际,强化实践性环节教育教学;根据市场人才素质要求,突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多考职业技能证书,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学院在加强教学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的同时,还提升了毕业生就业竞争力。通过完善院、系(部)两级就业指导机构,明确和细化职责。学院先后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业务指导和实习实训基地,聘请外籍教师和富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任教。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积极开展“定单式”培养,积极开拓省内外毕业生就业市场,2007至2009年,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进入安徽省高校的第一方阵。   承继辉煌历史,争创美好未来,我院将继续秉承“厚德、敬业、重能、拓新”的校训,按照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坚持“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等技术实用人才”和“立足地方,融入苏、浙、沪”的办学方针,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积极为“科教兴国”、“科技兴皖”和宣城“一主两翼”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出更大的贡献。 岗位需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备注
专业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年龄
专职教师 1 商务英语(商务、翻译方向)   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的高校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35周岁以下  
1 物流管理    
1 酒店管理    
2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平面设计方向)    
2 汽车(车辆工程、交通运输、机械设计及制造方向)    
3 会计    
1 数控技术    
1 土木工程    
1 工程管理    
1 工程造价    
1 建筑学    
1 护理   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1 医学基础(解剖学、生理学、病理、药理方向)    
专职辅导员 3 专业不限 中共党员 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2周岁以下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现代化的教育理念;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4、报考专职教师岗位,年龄在18-35周岁(1975年9月1日后——1992年8月31日前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1992年8月31日前出生。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县以上人事(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的、2010年9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的人员。   招聘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在宣城市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以下同)网站、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10年8月16日—8月27(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宣城市薰化路698号,联系电话:0563-3395016,市内可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乘8路或10路公交车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下)。   2、所需材料:凡是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教师职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还须其所在学院教务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授课或人事代理证明;报考专职辅导员职位者还须所在党支部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或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非教师其他在编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如实填写《宣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承诺书,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学院组织人事处对材料逐一进行审查,不符合者取消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须缴纳报名费90元/人。经资格审核合格,发放准考证。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方可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比例,方可开考。紧缺专业或急需人才的招聘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2∶1,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一日内到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职位。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若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招聘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教材分析与处理(专职辅导员为相关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9月5日上午8:30——11:00。9月3日考生凭报名缴费收据、身份证到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⑴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和顺序,集中备课,依次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   ⑵专职辅导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时间与地点:2010年9月18日上午8:00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面试。请面试人员于2010年9月13日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用80元/人。   3、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与考核   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笔试客观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1、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印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项目由医院确定。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同时要调阅考生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再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过程每个环节的结果都在宣城市人社局网(http://www.xcrs.gov.cn)、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市人社局审批后,由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核资等手续,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个招聘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63-3023714   政策咨询电话:0563-339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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