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狮子山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我市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满足狮子山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14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
3、在职人员或已签约合同的聘用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及专业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狮子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5—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电子摄像,并于7月1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领取准考证。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考试。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考人员,录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均须填写《狮子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录取后需另交两张同底照)。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如属紧缺急需岗位,须经市事招办同意方可开考。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市事招办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市事招办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资格审查办法
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审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市事招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科学发展观、省情市情、时事政治等常识,以及铜陵市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工作制度。考试时限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7月4日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增加2分。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的专业水平及实践能力。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市事招办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不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比较,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退伍战士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当日2天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考核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人员管理
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根据铜政办﹝2009﹞61号文件精神,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三年一聘,考生一经聘用,实行合同管理,聘用期间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相关待遇。
八、纪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狮子山区2009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