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8-04-07 点击量:49187次 分享至
根据人事部六号令和市委、市政府铜办[2004]6号文件精神,我市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其中进编37名,实行聘用、办理人事代理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
3、年龄条件以招聘岗位公布的"年龄要求"为准。两地分居的公选干部、人才引进人员家属,凭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证明,年龄条件可放宽5岁。
4、市区和铜陵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出示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民办学校聘用(已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须出具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及专业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市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5-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市考试培训中心五楼(北京路440号)。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考生信息采集使用读卡的形式,现场电子摄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并于4月29-30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A、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08年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以及"200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B、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除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之外,其他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的教师岗位。
所有报考人员,录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均须填写《铜陵市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录取后需另交两张同底照)。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可以第二志愿报考区属学校教师岗位。录取时服从第一志愿,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市事招办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市事招办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市事招办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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