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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22  点击量:52352次  分享至

为充实我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同意,面向埇桥区从2006年以来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公开招聘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宿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及实行聘用制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05]3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公告栏《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2006年以来未就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敬业爱岗,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3、埇桥区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宿州市埇桥区监察局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27—2008年10月31,每天82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三楼。联系电话:0557-3052247。 3、报名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本人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报到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照四张报名,并如实填写《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⑵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⑶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3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的公布:宿州市埇桥区政府网、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公告栏。  (三)面试 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分别排出名次,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比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考核 1、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7比3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比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考核办法: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人员的递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确定拟聘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被聘人员须实行聘用制并有半年的试用期。聘期内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宿州市埇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人员应在收到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发放准聘通知书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空职位不再递补。    宿州市埇桥区人事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2008年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25人) 报考条件要求 拟聘单位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人员 4 农经、林业、园艺、农机、水利等涉农专业 本科 30周岁以下 农口有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工作人员 15 摄像、影视传媒、法律、文秘、财经、计算机、临床医学、社会保障、环保等与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有关的专业 本科 30周岁以下 区委组织部、人事局、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化局、城管局、环保局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发展工业经济工作人员 6 金融、商务英语、城市规划、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生物工程等工科类专业 本科 30周岁以下 开发区管委会、中小企业发展局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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