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2008年“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01 点击量:46610次 分享至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8]44号)要求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我市2008年招募3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其中凤台县6名,毛集综合实验区1名,田家庵区4名,谢家集区4名,大通区6名,八公山区4名,潘集区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条件及服务期限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本市生源(为方便大学生"三支一扶"期间的生活和工作,只限报考本人生源所在地所属县、区的招募岗位)。其中报考支教岗位的,必须是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具有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支教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从事教师工作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招募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招募对象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2年。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8月8日-- 8月10日;
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考生报名时,现场拍照,不得代报。每名考生只准报考一个服务岗位,不得兼报。考务费90元/人。
三、考试时间、科目和办法
考试时间为2008年8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命题、制卷和阅卷。笔试考分公布后,根据考生的分数按报考的县、区招募岗位数1比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如遇入围考生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即依《职业能力测试》的得分为裁定依据,高分入围。如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加试或面试确定。
四、招募对象的管理、待遇和政策保障
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后,经审核确定招募人员,填写《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签订协议,经培训后上岗。
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
待遇:"三支一扶"服务期间,由省财政统一发放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