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行政执法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经研究,拟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指标
根据岗位需要,拟招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
11名。其中,文秘专业人员2名(男、女各
1名);普通执法队员9名(男
7名、女2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市局直属队和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蚌埠市区常住户口(不含三县)。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文秘专业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男性
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6、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方案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
7月31日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蚌埠日报》上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蚌埠人事人才网
www.bbrsrc.ah.cn上公布招聘实施方案。
(二)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地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报名时间:
2009年8 月 4 日至 5 日2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蚌埠市人才交流中心二楼(珠城宾馆东首)。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
蚌埠市市区常住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
1份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蚌埠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下载)。
3、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
2006)226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另行收取)。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09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地点:蚌埠市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文秘专业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普通执法队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卷面满分值各为
100分。笔试时间在
8 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五)面试
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
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市人事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一不得参加面试。当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否则,视为面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科目门数×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
1:1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次招聘条件进行。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按照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在蚌埠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
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事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分配到市局直属队和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分别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区人事局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待遇。聘用后,一旦发现查实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依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
3111862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监察室)。
六、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311512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
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