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市武隆县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3 点击量:42961次 分享至
2010年重庆市武隆县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加快武隆县园区建设,提高园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武隆县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㈢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㈤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5月1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5月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5日至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24号)。联系电话:023-77725036。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在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内竞争。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报名点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应聘资格初审合格按规定缴纳报名及笔试考务费。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应聘者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0年5月7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暂定于2010年5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二)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笔试公共科目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报名结束后三天内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1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738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知武隆县人力社保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2010年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下一篇: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