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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丰都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0-01-08  点击量:43507次  分享至

2010年重庆市丰都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丰都县人事局关于印发<丰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丰人事发[2006]177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面向2009、2010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面向2009、2010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95名,其具体招聘单位、专业、人数详见《丰都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一)普高教师、职高文化课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为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09、201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二)职高专业课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10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幼儿教师为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09、2010届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和处罚; (三)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委组织有关人员,于2010年1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在滨江中学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对象并发给参考通知书。 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学校证明、学习成绩复印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相同。2)报名要求 报考者须持本人参考通知书及其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到指定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或专业学科。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考试。职教专业课教师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0年1月27日上午7:30至8:30在滨江中学领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设在县滨江中学。 1、公共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写的《综合基础知识》,其分值为100分。 2、专业科目 笔试专业科目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高考模拟题)。 3、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在报名时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 ②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出加分申请,待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统一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查确认。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合并加分。 (三)面试 面试比例为1:2。参加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比例,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聘用名额;职教专业师资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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