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浙江公办学校

2010年浙江余姚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0  点击量:43636次  分享至

2010年浙江余姚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师资力量,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发〔2009〕106号)精神和宁波市教育系统决定继续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特岗教师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市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80名、幼儿园教师56名。招聘单位学科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及毕业以来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学历要求:幼儿教师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成人教育一般专业本科及以上、成人教育中的学前教育类专科及以上,小学教师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初中教师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试行)》标准执行。 三、招聘基本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一)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宁波市生源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毕业的非事业在编人员。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或学前教育类专科毕业,成人教育中的学前教育类专科毕业,成人教育一般专业本科毕业(仅限报考幼儿教师),余姚市户籍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余姚市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所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家境贫困的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劳动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市人事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命题。余姚市教育局会同余姚市人事局组织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幼儿教师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依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是:按不同招聘岗位(学科)分别划定,根据招聘岗位(学科)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若满60分的,笔试合格为60分;若不满60分的,以平均成绩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余姚市教育局会同余姚市人事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包括上课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占总成绩50%(幼儿教师占60%)。面试实际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分即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同一类别同一学科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替补。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为拟录用人员。 五、上岗培训及考核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为期半年的上岗培训。培训工作由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和宁波市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统筹组织,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相关学校具体落实。 (二)上岗前培训分集中理论培训和见习培训两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及其他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集中理论培训1个月,到中小学、幼儿园见习培训5个月。非师范类毕业生、非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及其他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集中理论培训3个月,到中小学校、幼儿园见习培训3个月。 (三)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由余姚市教育局组织必要的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后,由余姚市教育局同意,报余姚市人事局核准,可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由余姚市教育局派遣到农村中小学和各种办学体制的幼儿园工作,并至少服务5年及以上。 (四)考核合格但未取得中小学教师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到提供岗位的中小学或幼儿园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允许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再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学校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五)生活补贴: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享受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六、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 1.采取属地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0年3月21日--23日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 3.地点:余姚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142号)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2010年浙江余姚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下一篇:2010年浙江余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