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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兰溪市第二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9-03  点击量:42696次  分享至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决定公开招考录取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招考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考单位及具体条件  
部门 拟招聘单位 拨款形式 招考人数 招考职位 招考范围对象 条件、要求
专业 学历 年龄
兰溪市水务局 芝堰水库管理处 自收自支 1 水利工程管理 兰溪市户籍 水务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农业水利技术、测绘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水利、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等水利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1980年9月8日-1992年9月8之间出生
东风水库管理处 自收自支 1 水利工程管理
高潮水库管理处 自收自支 1 水利工程管理
城头水库管理处 自收自支 1 水利工程管理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9月8日、9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溪西府前路234号社保大楼)。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不得用大头照)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可从网上下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符合条件的考生9月21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 5、费用:领取准考证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已确认的公开招考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核减招考计划指标,因核减招考计划指标而取消的职位,已确认人员可改报其他招考职位。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全部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考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com)查询有关通知,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9--88891752。 本公告由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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