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1-06 点击量:43180次 分享至
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海曙区人事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曙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中教师6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2名,社会1名,体育1名。
小学教师13名:语文2名,数学4名,英语1名,体育4名,信息技术1名,美术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范围
(一)招聘对象
2010届(含2009届未签约的)浙江省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地,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3、初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2)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获得过奖学金的;
(3)获得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浙江师大5%学子英才荣誉的;
(4)宁波市生源的国内著名高校(列入211建设计划)获得过奖学金的;
(5)宁波市生源师范类的累计两次获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4日—1月15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宁波市大梁街47号)。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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