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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30  点击量:43273次  分享至

2010年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简章
 
2010年南浔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护士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报考职位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可以加分,具体为:初级职称或助理执业资格加3分,中级职称或执业资格加5分(同时具有两项的不累计加分,取分值高的,按百分制计入笔试成绩)。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由全区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理论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含加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含加分)、面试各占50%折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与考察。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局和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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