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聘用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2-03 点击量:42862次 分享至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聘用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为楚雄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㈡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㈢岗位空缺,工作需要的原则;
㈣专业对口,考试聘用的原则;
㈤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㈠招考对象和范围
1、报考驾驶员、保安人员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含高中文化程度)及其以上学历,楚雄州户口,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
2、报考除以上岗位外的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楚雄州户口,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㈡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⒊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其它招聘条件要求。
三、报名办法
㈠招考职位查询:招考单位、岗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楚雄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岗位、条件等有关情况简表》,该简章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在“楚雄州人事人才网”、“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中小企业信息网”、开发区管委会宣传栏查询,也可到报名现场查询。
㈡报名时间:2010年2月8日—2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㈢报名地点: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
㈣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要求报考者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册原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经报名资格审查组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楚雄开发区公开招考聘用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驾驶证》、《计算机操作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㈤报考及录用比例: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比例达到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数3:1确定。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㈠笔试考试时间:2010年2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㈡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2月25日至26日到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㈢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方法为闭卷考试。
㈣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用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㈤成绩计算:笔试总分为100分。
㈥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3月5日以前在“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发区管委会宣传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侧重于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将7位考官的评分,按每个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要素平均分(其余5位考官的评分合计后除以5)乘以权重之和,即为该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待定)。
五、考察、体检
㈠考察、体检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数1:1等额确定。若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㈡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或工作表现等情况。
㈢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提交开发区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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