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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考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1-12  点击量:43177次  分享至

2010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考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缺编问题,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7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6、本、专科年龄在26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2010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9、津南区户口的考生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可以不受师范类的限制,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职位可以不受专业的限制;非津南区户口的考生报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非天津生源毕业生必须是2010年应届毕业(天津市生源毕业生除外)。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③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水平;
④计算机国家二级及以上证书;
⑤学士及以上学位;
⑥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⑦报考英语教师要求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10、音、体、美、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报考音、体、美、计算机教师职位不受师范类、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的限制。
11、学前教育(幼教)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不受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的限制。
12、小学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小学教师职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见《201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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