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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鲁迅美术学院及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公开招聘公告[辽宁]

发布时间:2010-06-17  点击量:43073次  分享至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鲁迅美术学院及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拟于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艺术教育事业;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所规定的专业一致。 6、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招聘具有硕士级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 (一)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工作人员 1、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6月17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厅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为word文档,表式不可改,表样到鲁迅美术学院校园网(http://www.lumei.edu.cn/)。下载),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现场到招聘校区、附中报名进行初审。 (2)考生须在6月21日上午9时—62217时前将本人亲笔签名并通过初审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厅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鲁迅美术学院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交考务费50元(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2、准考证领取 通过初审的考生交完考务费后,持考务费收据现场领取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所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0年6月27日上午8:30-11:00,地点在鲁迅美术学院院内(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2010年7月初,考生可到鲁迅美术学院人事处查询笔试成绩。 4、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所报岗位的基层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材料、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合格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时间安排在7月份,面试内容由院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或试讲。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注意登录鲁迅美术学院校园网查询。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 (二)硕士及以上岗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工作人员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6月17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厅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为word文档,表式不可改,表样到鲁迅美术学院校园网(http://www.lumei.edu.cn/)。下载),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现场到基层用人单位报名确认。 2、考核 (1)由基层单位对公开招聘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并将专业水平考核做出量化评价,评价结果做学院考核参考之用。按招聘计划与考核人数1:3的比例报学院人事处,重点引进人才可按1:1比例提交。基层单位于2010年7月8日17时前将初步考核结果报学院人事处。 (2)学院人事处经过资格审查后,院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公开招聘申报人员做出量化评价。教学岗位评分标准由基础(造型基础与专业基础)、创作、论文三部分组成(申报人员须提供造型基础与专业基础习作2—4件,创作作品2—4件,论文2—5篇,个别系科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量化评价成绩按70%记录总成绩,对公开招聘申报人员进行试讲考核,成绩30%记录总成绩。非教学岗位评分标准按面试、测试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注意登录鲁迅美术学院校园网查询。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六、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930031 报名咨询电话:024-23930031(沈阳校区) 0411-39965598(大连校区) 024-88266401(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附件:鲁迅美术学院及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doc http://www.lnrsks.com/Files/2010/20100610144303643.rar     鲁迅美术学院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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