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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29  点击量:43440次  分享至

2010年上半年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旅政办发【2006】63号),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1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2007、2008、2009年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一)报名(2010年3月29日—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周六正常上班,周日休息)。报名人员需携带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简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人才服务中心(旅顺黄河路18-8号,旅游集团办公楼西侧一楼)报名,同时缴纳考试费50元/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就业推荐证明。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本科、专科学历报考。 旅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11-86610431,联系人:张国勋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2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发放准考证(2010年4月22日——4月23日)。考生凭身份证及缴费凭据到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由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进入面试。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1:2比例,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0年5月4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定于5月15日。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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