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江苏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01 点击量:43322次 分享至
2010年上半年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公告
锡人事招〔2010〕3号
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人综〔2007〕172号、锡校管人〔2007〕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1992年4月10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9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下学历限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4月9日后出生),可不限户籍;
6、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同。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且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
7、应聘普通中学教师和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是国家“211”工程院校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称号或获奖两次以上者:①中共党员;②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③校级“三好生”;④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009年毕业未就业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2010年的毕业生教师资格可给予一年过渡期。
8、应聘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为师范类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本科阶段必须为师范类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招聘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1、应届生是指2010年毕业或2009年毕业未就业者(凭推荐表原件)。
2、专业工作年限以原单位聘用合同为准按实计算,以2010年4月10日向前推算。
3、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市、宜兴市)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4日至2010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东侧大楼二楼老干部活动室(解放南路611号)
3、报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填好《学校管理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此表可自行从网上(xxglzx.chinawuxi.gov.cn)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学历人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聘用聘任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4)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在校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者不能再报考2010年上半年市属其他事业单位。
(5)交纳100元考试费,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准考证用)。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学校管理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一)应聘教师岗位及其他专技(不含校医)岗位:考试分笔试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1、笔试
所有报名者均需参加由学校管理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统一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各招聘单位综合考核的人选,并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本人参加综合考核。考生的笔试成绩只作为考生入围报考岗位的依据,不带入综合评定。笔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等。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一般分3个环节,面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说课或试教),总分为100分。是否还须组织学科专业笔试,由招聘单位决定。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占总分30%。
(2)技能考核:由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分20%。
面试和技能考核以后,以两项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的人员。
(3)课堂教学(说课或试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分50%,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70%。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情况得出综合考评成绩,并确定初定人员名单。综合考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并要求面试成绩和课堂教学成绩均达到60分。
(二)应聘校医岗位:由学校管理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考试。
考试分3个环节,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综合考评成绩。
1、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笔试成绩占总分30%。
2、技能考核:根据不同专业特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成绩占总分30%。
笔试和技能考核以后,以两项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占总分40%。
4、综合考评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得出综合考评成绩,并确定初定人员名单。综合考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并要求面试成绩达到6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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