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招考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21 点击量:43657次 分享至
报考人数低于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经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减少相应岗位招考计划数,依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将减少的岗位数调整到其他学科。
四、招考办法和内容、时间、地点
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办法公开招考,音乐、体育、美术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时间、考点、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分为公共科和专业课两门。公共科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专业课考试分学段(中学、小学)分学科单独命题,重点考查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公共科30分,专业课70分,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公布笔试成绩。
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的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任城区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百分制后加分)。报名时,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等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说课人员。笔试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说课范围。公布参加面试说课人员名单。
(二)面试说课
面试主要考查举止仪表、表达能力等。
说课主要考查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教学资源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说课内容由报考人员在专家评委指定的相应学科课程中抽签决定。
抽签决定面试说课顺序。面试20分,说课80分,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公布面试说课成绩。
(三)专业能力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说课同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
公布笔试、面试说课、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
五、录用办法
(一)体检
按各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分并列者,面试说课成绩高的优先。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通知》(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按学段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录用
体检合格且报考资格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选岗人员,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岗人员,分学段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须在实验中学和实验初中的岗位选满后再选其他中学,否则视为自己放弃选岗(选实验中学的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选岗后由审批机关颁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派遣等有关手续,签订录用合同。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选岗和逾期不报到及各种原因造成的的空岗,不再递补。录用人员,在其任职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三)待遇
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任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考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工作。
本《简章》由任城区招考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383612)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任城区招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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