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岛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8-03 点击量:42450次 分享至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办公室根据岗位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以上,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结束第二天,在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qdbofcom.gov.cn)公布笔试成绩并标注入选的面试人员,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专业素质能力以及外语口语。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其中国际商务岗位按专业答辩方式进行,综合题占40分,外语占60分;统计分析岗位按结构化方式进行,综合题占60分,外语占40分。
面试成绩当天在市商务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如出现弃权、不合格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时,按同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外语成绩排序;面试外语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外语成绩排序。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在市商务局网站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政审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招考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执行。
七、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市商务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发放《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被录取人员凭《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有关录取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考核后提出聘用意见,考核合格的,报主管部门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组成招考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整体工作。
由市商务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方案和简章的制定、资格审查、考场纪律、成绩核算、体检、考核、聘用、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5918152(09:00—11:30,13:30—17:00)。监督电话:85918138(09:00—11:30,13:30—17:00)。
招聘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qdbofcom.gov.cn
附件:
1、青岛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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