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宁市江南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及招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1 点击量:44844次 分享至
2010年南宁市江南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一、 岗位设置计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5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我城区的实际情况,今年教师特设岗位5个,其中吴圩镇中心学校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个,吴圩镇光明小学语文教师岗位1个,明阳中学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个,明阳第二初级中学初中英语教师岗位1个,吴圩镇初级中学初中语文教师岗位1个(详见《2010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表》)。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小学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江南区已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名单的应聘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小学教育专业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江南区已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名单的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
1、招聘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8:00~12:00。
2、招聘方式:专场招聘会。
3、招聘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302室(壮锦大道19号A座3楼)
4、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大学期间由教务处出具的所有学科成绩单和其它个人求职的相关证书。
(4)面试。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后,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如双方达成意向,必须签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6)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二)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拟招聘人员名单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后,于2010年8月9~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三)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定),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一定标准和实际培训人数划拨。
(四)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任教。受聘教师要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0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四、 相关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年限、工资标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聘用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关系以及聘用期结束后的去留等事项,均按《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桂教师范[2010]35号)精神执行。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宁 市 江 南 区 教 育 局
二 0 一0 年 六 月 二十五 日
南宁市江南区关于举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招聘会通知
我城区按照《2010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于2010年7月9日上午8:00~12:00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302室(壮锦大道19号A座3楼,电话:0771-4887913)举办教师特设岗位招聘会,招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小学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江南区已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名单的应聘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小学教育专业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江南区已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名单的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教师资格证。
请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大学期间由教务处出具的所有学科成绩单和其它个人求职的相关证书。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宁 市 江 南 区 教 育 局
二 0 一 0 年 六 月 二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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