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新教师考核录用办法
发布时间:2010-02-27 点击量:42612次 分享至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2010年无锡市滨湖区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继续全面放开,实行“双向选择、严格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为做好2010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新教师考核录用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滨湖区监察局、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湖区教育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2010年滨湖区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录工作;由滨湖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骨干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成立以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考评小组,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负责新教师的考核考评。
二、2010年中小学教师需求数
中学(职业学校):语文8名,数学2名,英语4名,地理1名,体育2名,美术2名,政治2名,音乐1名,财经类1名,动漫制作类1名,总计24名。
小学(幼儿园):语文7名,数学4名,英语4名,音乐1名,美术1名,特殊教育1名,幼师24名,总计42名。
以上需求数会因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用人要求作相应调整。
三、应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我区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学校需求对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锡籍2010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户籍在滨湖区的2010年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非无锡籍2010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江南大学(二级学院除外),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期间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②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学校一等以上(含一等)奖学金;
③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学校两次以上(含两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④在校期间有突出成绩或有特长。
(4)2010年硕士毕业生。(如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可给予一年过渡期)。
应聘中学(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应聘立信职教中心校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是研究生学历;户籍在滨湖区的应聘小学、幼儿园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四、考核内容和形式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政策法规等。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和上课,由学校分别组织面试。
(1)笔试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等。
(2)上课考核内容: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
(3)面试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
五、录用办法
1、根据笔试分数,结合加分因素(中共党员的考生加2分,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加3分,生源为滨湖区的考生加2分)得出笔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各学科需求数的3倍人数进入上课考核。
2、笔试成绩和上课成绩按4:6计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3、体检符合要求的入围毕业生,根据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需求到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应聘考核。
4、由各学校组织对入围的考生进行面试,提出评价意见,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作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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