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
(试行)》精神,我市教育系统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事业在编人员:
1、
2010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师范毕业生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师范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
2008届、2009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师范毕业生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师范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3、
2008届、2009届、2010届生源地为常熟籍的体育、心理学专业本科非师范毕业生。
4、报考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及以上中学教师岗位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在
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近的2008届、2009届、2010届苏州市(含各市、区)户籍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凡参加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且期满考核合格的生源地为常熟籍师范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
2010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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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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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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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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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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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研究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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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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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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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学前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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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本科岗位)、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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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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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话:
0512-52774095、52708380
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毕业生分别按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学科进行报名,每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其中中学师资可报中学或小学岗位,小学师资可报小学或幼儿园岗位,报考普通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学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招聘计划数为
1人的,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时,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增加同学科本科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不开考的常熟籍考生可以转报中学(本科)其它岗位,非常熟籍考生由常熟市教育局考试部门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
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
2010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有关荣誉证书。婚迁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
②
2008届、2009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婚迁对象须持结婚证。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
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学校或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面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