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17 点击量:41981次 分享至
根据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6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应为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在职人员参加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大学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4人,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0年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5月21日至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济南城建宾馆(市中区建设路16号,乘公交K55、K139、41、62、74路到小梁庄街站下车路东)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5月21日之前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或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网站(www.jngy.gov.cn)下载《2010年度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5月26日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加分政策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现场办理加分资格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5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网站(www.jngy.gov.cn)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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