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11 点击量:41807次 分享至
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省残联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我省为残疾人特别是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也是我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本中心座落在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新桥古汉城住宅开发区。
中心目前已开展的残疾人康复业务有聋儿康复、智障儿童康复、自闭症儿童康复、脑瘫儿童康复、成人智障人士职业培训、社区康复指导等。由于中心康复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为做好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指导和省残联党组领导下,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事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康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聋儿康复教师2名;
2.智障儿童康复教师2名(其中特教老师1名,康复治疗师1名)。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聋儿康复教师岗位:言语听觉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优先;智障儿童康复教师岗位: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类专业,康复治疗(PT、OT、ST、儿科)等相关专业优先。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有教师资格证,有音乐、舞蹈、美工技巧等特长者优先。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6日至4月28日17时止(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综合康复楼五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的电子版本投递到电子信箱中,要求准确、详细注明拟聘岗位与专业等信息。
(2)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学校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推荐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4.资格审查:对所有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报名人员。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的比例,低于1:5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确属急需进人的岗位,经报请主管单位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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