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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9-19  点击量:42218次  分享至

为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2、身体健康,户籍和居住地均在我市的居民。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懂电脑、会操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招聘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资历评价和考核的办法进行。 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资历评价占10%;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理论、科学发展观及有关方针政策;市委十届十次、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等;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社区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申论。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资历评价 学历:全日制大学学历得5分,继续教育大学学历得4分,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得3分,继续教育大学专科学历得2分,中专学历得1分。 经历:从事过社区工作三年以内得5分,三年以上每增加三年得1分。 业绩:2005年以来, 个人获得区委、区政府,市直部门奖励的得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奖励的得5分。 4、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监督电话:632588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 18日——9月20日。 2、报名地点:阳明区民政局(阳明区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光华街阳明四条路) 3、报名电话:6332867 6322919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申请表。         牡丹江市阳明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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