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省贞丰县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新闻记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08 点击量:42223次 分享至
2010年贵州省贞丰县电视台公开招聘节目主持人和新闻记者简章
为解决县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新闻记者等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充实人才队伍。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电视台节 目主持人2名和新闻记者4名,为确保本次招 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考简章。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黔西南州户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广播新闻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或立案调查的人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报考节目主持人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即1992年12月31日以前至1985年1月1日以 后出生),身高:男生应在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专业不 限。贞丰县户籍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
3、报考新闻记者职位的:年龄在18-28周岁(即1992年12月31日以前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广播电视新闻专业,贞丰县户籍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6日--- 4月18日
上午8:30—11:00 下 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费:90元/人。
4、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 复印件,已婚人员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贞丰县2010年 县电视台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报考。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 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开考前面向社会公示。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4月23日。
发放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 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 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 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截止2009年12月31日在乡镇、村(社区) 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选聘生加2分, 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每满一年服务期且考核合格的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4、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加4分。
5、报名前,凡在州级报刊发表(新闻、通讯、专题稿件)10篇 及以上;在省级报刊发表(新闻、通讯、专题稿件)5篇及以上;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新闻、通讯、专题 稿件)2篇及以上。符合以上3条者加5分;符合其中2条者加3分;符合其中1条者加2分(同一篇稿件在不同报刊上发表的只能以最高级别算一篇)。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贞丰县2010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 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 (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 (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级“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 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见。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 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 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须提供发表新闻、通讯、专题稿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 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报考节目主持人职位的按先面试后笔试的顺序进行, 报考新闻记者的按先笔 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节目主持人面试
报考节目主持人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普通话水平、现场模拟主持以及综合形象素质等,面试总分100分。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2010年4月24日上午8:30开始。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报考新闻记者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报考节目主持人职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参加笔试,如遇进入笔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 绩并列的同时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新闻基础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下午 2:30—4: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新闻记者职位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 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普通话水平,现场模拟采访等,面试总分100分,具体面 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2010年4月26日下午 2:30。
3、总成绩计算
节目主持人职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新闻记者职位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均 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 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 数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 考生只有一次,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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