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直属的广州市驻湘经济联络处、广州市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是财政核补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广州市与长沙市、海口市经济协作,以及广州在长沙市、海口市开办的企业进行联络管理;加强两地互访、经贸交流与合作,信息收集和接待工作,协作做好广州博览会和留交会招商招展工作。
一、广州市驻湘经济联络处拟招聘1名管理人员;广州市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拟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条件如下: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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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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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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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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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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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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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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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驻湘经济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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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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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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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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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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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2、具有文字写作、组织协调、接待与联络交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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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长沙市户籍,要求长期在长沙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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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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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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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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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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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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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2、具备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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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户籍。
2、计算机与电子工程专业,具有2年以上计算机系统维护、网络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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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准考证发放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0年
9月13日、9月14日、9月15日,共三天。
(三)报名地点:
广州市荔湾路
147号之一三楼306室
联系电话:
81269894
(四)报名及准考证发放方式:
到上述指定报名点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报名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
应聘者持个人简历(附本人近期相片二张)、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测试。行政职业能力: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上公布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及其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
1:3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按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核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医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八、其他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