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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0-03-20  点击量:41600次  分享至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2010年继续集中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一)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2008、2009年毕业的往届生)。
      (二)具有番禺区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三)现职骨干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师)共约197名,详见《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附件1)和《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附件2), 两表中所列各学科职位数仅为初步计划需求数,实际招聘人数将根据番禺区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和全区教师的调配情况,在笔试后由番禺区教育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按照穗府〔2003〕72号文执行。
      6.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的师范毕业生
      (1)非番禺生源的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番禺区生源的(不含南沙区的南沙街、黄阁镇、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管理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4)美术、音乐、体育学科的可以为非师范类毕业生,但须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在广东省教育厅指定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31所高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获得合格证书(29所高校名单见http://www.gzedupg.com/viewnew.asp?id=1026,另增加暨南大学和韶关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5)应聘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和职中服装、会计、室内设计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2.具有番禺区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
      必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只允许应聘小学、特殊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职位)。
      (2)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具有番禺区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应聘的岗位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现职骨干教师
      (1)必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番禺区户籍的,45周岁以下)。
      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番禺区户籍,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或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
      ③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番禺区户籍的,40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籍的已婚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其配偶应有广州市户籍。
      B.夫妻均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且同时应聘(若其中一方不被聘用,其配偶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2)除上述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外,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教研组组长或级长、主任、校长2年以上。
      ②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班主任、专任教师5年以上,且担任毕业班工作或教育业绩优秀(学生平均成绩在同级前三分之一区间)。
      ③近5年获得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
      ⑤近5年有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辅导学生获地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三)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10年8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5年9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以上各项条件及要求,在《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和《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番禺区同职级现职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对初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番禺区教育局可以视实际需求,委托一单位与他们集中签订聘用合同,但不固定在一所学校工作,流动执教。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可委托他人报名)。每人仅限按《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或《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的分类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1. 网上登记:各应聘人员必须在番禺人才网(www.pyrc.com.cn)或番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利用报名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个人信息并打印《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3),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使用帮助”。平台开放时间从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中午12:00时。
      现职骨干教师和具有番禺区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须在填写报名表时,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名时间:2010年3月29日—3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
      3.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大学(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顺宁路,乘坐番禺区5号、9号、12号、18号公共汽车在“绿庭雅苑”或“番禺农校”站下车,均可到达)。
      4.报名要求:提供《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1份。
      5.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考务费用,考务费用每人50元, 免笔试者不需缴纳费用。报名并交费后无论任何情况都不予退费,例如:已参加考试但未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
      6.参加笔试者于2010年4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时至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5:00时通过番禺人才网或番禺教育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现职骨干教师中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和双向选择见面会(免笔试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10年4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本次所有应聘者笔试试卷相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含学科教学)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认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育法规常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 笔试成绩按类别、分学科(音乐、美术、体育再细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拟招聘职位数1:4(音乐、美术、体育除外)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遇报考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将入围比例降低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成绩将于2010年4月13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上公布,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稍后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具有番禺户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士归入应届毕业生一类,笔试和面试成绩与应届毕业生一同排序。
      5.笔试的有关规定于笔试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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