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4 点击量:41452次 分享至
2010年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为补充工作人员,拟于近期公开招考10名专业技术雇员(其中,直属事业单位市民防工程管理站6名,直属事业单位市101工程管理所4名)和2名辅助类雇员(直属事业单位市民防工程管理站2名)。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雇员10名,辅助类雇员2名,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范围
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5楼C5068室,电话:82107836。
(二)所需材料:下载并完整填写《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除外)、身份证、户口本(所报考职位要求是市内户籍的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表格样式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或劳动合同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照片除外)均要求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5月20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yjzhzx)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5月20日下午2:00-6:00在报名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采取竞争性考试方式,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及方式:面试。
面试时间:2010年5月25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可于5月28日下午6:00后登陆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同上)查询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政审
(一)体检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1]。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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