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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5  点击量:41973次  分享至

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海珠区,广州市的中心城区,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广州各区前列,先后被授予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等称号。近年,海珠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致力打造优秀的教育人才队伍,涌现出多名全国、省、市级名教师,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全面形成。为适应海珠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208名。
    一、 招聘的岗位
    中学教职员83名(教师68名、职员15名),小学教师112名,少年宫职员2名,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员2名,启能学校教职员9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含无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学历同时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非教师职位的不作要求)。应聘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2. 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应届生须在2010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应聘非教师职位的不作要求);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英语水平必须在专业四级以上(大学英语六级不等同专业四级);
    (4)应聘教师职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已在广东省教育厅指定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31所高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获得合格证书。(31所高校名单见http://www.haizhuedu.net/View/View.asp?FileID=3589,应聘非教师职位的不作要求)。
    三、招聘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海珠区公众信息网(www.haizhu.gov.cn)、海珠区人事信息网(hzqrsj.haizhu.gov.cn)、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2月9日(星期三)9∶00时至12月14日(星期一)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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