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教育学院教师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0-02-07 点击量:41361次 分享至
岗位 | 专业或类别 | 招 聘 人 数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教师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博士研究生 | 胜任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1 | 博研或硕研 | ||
教育测量与统计 | 1 | 博研或硕研 | ||
学校管理学 | 1 | 博士研究生 | ||
课程与教学论 (语文) | 1 | 博士研究生 | 胜任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有中学教学经历(一年以上)者优先。 | |
课程与教学论 (英语) | 1 | 博士研究生 | ||
课程与教学论 (物理) | 1 | 博研或硕研 | ||
课程与教学论 (化学) | 1 | 博研或硕研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 | 博士研究生 | ||
音乐教育类 | 1 | 博研或硕研 | ||
中学名师或新秀 (语文) | 1 | 中学高级(本科以上) | 胜任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 |
中学名师或新秀 (数学) | 1 | 中学高级(本科以上)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 2月5 日至 3月 20日。 2、报名地点:福建教育学院人事处(福州市梦山路73号,办公楼三层)。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表见附件,或到福建教育学院网站(WWW.fjjyxy.com)下载。 4、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术成果(论文、科研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附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其他相关材料、二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网上报名者,以上材料原件在面试时提交审验。如有提供不实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名单在福建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需到我院进行复试,异地应聘者可通过网络视频进行初试。复试方式:应聘者根据指定题目开一场模拟讲座或进行片段教学。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初试和复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请留意福建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的信息。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需到我院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视具体情况可以从考核、体检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选经健康体检合格,决定聘用的,将在福建教育学院网上公示7日。 (四)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符合我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照《福建教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待遇。 六、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教育学院网站(网址:WWW.fjjyxy.com)上公布。 联系电话:(0591)83738274、83727430 E-mail:rp_3727430@sina.com 附:福建教育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 建 教 育 学 院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